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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天,省城“江南都市花园”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所在楼盘的开发商私自将煤气管道改为液化气管道。不仅如此,开发商为了逃避违约责任,要求业主签定一份协议,业主领到房产证后,不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开发商便扣押业主的房产证。
开发商改煤气管道
“江南都市花园”的开发商是江西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一位王姓业主介绍,前几年,他花了将近30万元钱买了“江南都市花园”的房子。按照购房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在2004年6月1日前交房。可是直到当年的7月4日,对方才交房。而房产证的问题也是一拖再拖。这位业主说,原本交房后半年内,开发商就应该将房产证给业主,可直到去年11月份对方才履行承诺,而且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领房产证时,业主要和开发商签一份协议,业主不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这位业主认为开房商的做法明显是仗势欺人,他没有去签这份协议,所以到现在他还没有领到房产证。
不仅如此,令业主们感到难以接受的是,开发商私自将煤气管道改成液化气管道。“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小区配备的是煤气管道,到最后竟成了液化气管道。”谈起这些,小区里的业主们直摇头。那为什么开发商要将煤气管道改成液化气管道呢?记者从南昌市燃气公司证实,因为安装煤气管道是由该市市政府统一安装的,是个大工程,所支出的费用也远高出液化气管道的安装。一些单位和小区为了节约成本,就选择了液化气管道。但是,由于液化气是由市场定价的,所以价格不稳定。
合同上的条款是笔误
昨天上午,记者就业主所反映的问题来到“盟盛”房产公司核实情况,该公司的员工说他们的负责人不在,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随后,一位自称张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确实存在延期交房现象,为此,一些业主也到法院起诉过公司。而就私自将煤气管道改成液化气管道的事情,该公司的员工一致予以了否认,说是笔误。然而记者在一份购房合同上看到有两处都很清楚地注明是管道煤气。谈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方表示业主可以坐下来和开发商协商,另外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律师观点
合同不能说改就改
江西红阳光律师事务所万勇律师认为,“江南都市花园”的开发商实际上存在三个问题:第一个是逾期交房的问题,第二个是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将煤气管道改成了液化气管道。第三个是扣押业主的房产证。这些约定在合同上都已写得很清楚。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另外,第六十条就当事双方如何履行合同也做了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显然,“江南都市花园”的开发商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一旦业主和开发商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的,业主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俞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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