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一刘姓打工女告诉记者,她2006年5月6日到南昌市中山路222号的增致牛仔服装店上班,因为工作出色当上了店长。刚上班时,店老板要求她们穿统一的牛仔衣和牛仔裤作为工作服,但并没有说明穿这样的工作服要算钱。到了12月19日,她和另外两名女孩提出辞职,谁料,老板要扣880多元钱。 该店的张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店里的规矩,穿了店里的服装,满一年就赠送,6个月就要6折买走,3个月内全额买走。这在店员入店时就说清楚了。随后,记者与工商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将调查此事。(刘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