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由商务部发布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已于本月20日正式实施,虽然已经过去了6天,但记者采访发现南昌市超市执行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昨日,省内贸办提醒消费者,超市不能销售当天就已经到期的食品,消费者发现当天到期的食品要谨慎购买。
昨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部分超市,总体来说大型超市相对规范些。在步步高超市,记者看到,这里连蔬菜都贴了标签,标签上有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两个日期,像长豆角包装日期是12月26日,保质期是12月28日;瓠子包装日期是12月25日,保质期是12月27日,等等。记者在货架上没有发现当天就到了保质期限的蔬菜。但是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像一些直接入口的食物并没有遮盖防尘的器具。记者还看见这样的场面:一个男子快速走近一堆鱿鱼丝,胡乱抓了一把手里捏了两下又随手扔了回去;一个女人把手伸在米堆中磨蹭了不少时间。
在一家小超市,记者看到这里的生鲜食品胡乱摆放,许多的蔬菜明显不新鲜,记者指着一堆叶子已经发黄的菜柳问服务员,这不是今天的吧?服务员说前天的,可以便宜点卖。记者问她知道《规范》吗?服务员说:“跟我有什么关系?”记者随后走访的5家较小型的超市无一例外,都对《规范》一问三不知。
就我省执行《规范》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省内贸办消费品流通处罗光德科长。据罗光德介绍,《规范》可操作性非常强,我省正在研究贯彻落实方案,预计明年年初将出台有关实施办法,目前初步的思路是逐步进行,不能操之过急,另外对大中小型超市要分类指导,不能一概而论。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我省将要出台的实施办法将对《规范》进行梳理,归纳出消费者便于记住、容易接受的若干条,诸如,超市不能销售当天就已经到期的食品;自制生鲜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凉菜当天内售完;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等。(周建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