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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我已经交清了16万元的首付房款,三个月之后才拿到购房合同,又等了两个月别人都拿到了钥匙,就是我没拿到。我到房管局一查才知道,我的购房合同竟然是无效的!”昨日上午,马女士气愤地向记者说道。
购房合同还没备案
据马女士说,她今年7月份在朋友的推荐下看中了位于南昌市百意百货后面的景田大厦303室,当时听售楼小姐说这是最后一套房,而且再过几个月就能拿到现房了,马女士也详细了解核对了一番,发现的确是最后一套房。她想卖得这么好,肯定是好房,于是,7月25日就将首付房款16万元一次性付清了,可对方说因为是最后一套房,购房合同已经用完了,要马女士等一段时间,新的购房合同印出来了再签。马女士当时买房心切,也就没顾上那么多,同意等待。可这一等就是三个月,今年的10月初,在马女士的再三催促下,购房合同终于签了。马女士当时心想,这购房合同签了,那就等着房子交付使用时拿钥匙了,可10月中旬的时候,别的户主都领到了钥匙,唯独马女士没有,这下,马女士可急坏了。她来到景田大厦销售部,对方称要马女士再交6000元钱办一户一表,然后再领钥匙。马女士这时可不敢轻易再交钱了,拿着购房合同来到了南昌市房管局询问这笔钱是不是该交。可没想到的是,经过房管局的认证,马女士的购房合同还未在房管局备案。
房子早被法院查封
接到马女士的投诉后,记者立即和马女士一同来到了南昌市房管局。据该局开发管理处的彭工程师查证,此购房合同确实没有备案,因此房管局不认可它的真实性。彭工程师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一个月之内就要来备案,现在马女士要做的就是要求景田大厦尽快来房管局备案。随后,记者以马女士表妹的身份同马女士一起来到了开发景田大厦的江西省兆溢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的李总告诉马女士,由于原来兆溢公司的老总因为经济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兆溢公司前不久被李总所在的公司摘牌经营,公司名称未改,但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已经彻底变动了。他们现在也没经手多久,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景田大厦的6套房(其中包括马女士所购买的那套房)已进行了查封,到房管局备案是不可能了,只有等到法院的裁决下来之后才能退还马女士的首付房款。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此事。据执行庭的廖法官介绍,前年确实因为拖欠民工工资一事查封了景田大厦多套商品房,但是马女士的购房款还是应向兆溢公司索偿。
■律师观点
卖已查封的商品房是欺诈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的宋志红律师,她说,现在的兆溢公司不仅应偿还消费者所有的购房款项,还应支付一定的利息。如果兆溢公司是故意将已查封的商品房销售给消费者,就属于欺诈行为,应双倍返还款项。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认定。
同时,消费者在购房时要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五证指开工许可证、土地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如购买现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将备案证办妥。(王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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