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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11日,刚刚来南昌找工作的吴亮晓在南昌市找到一份工作后,委托在南昌市北京东路的的“天顺房产信息咨询中心”找房暂住。该中心收了吴先生50元看房费后,当天就带吴先生在青山湖住宅小区看了一处房。看到水电齐全、交通方便,吴先生很满意,准备租下来。可在12日他去准备签租赁合同时,该中心却告诉吴先生,房子已租给别人了,而50元看房费也不能退还。
昨日下午,记者随同吴先生来到天顺房产信息咨询中心。该中心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辩称,中心确实收取了50元的看房费,但是也带吴先生去看了房子。“看了房,我们就提供了服务当然得收钱。”对于刘姓负责人的这种说法,南昌市工商局江大南路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不能成立,并且责令该中心退回了看房费。(张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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