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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锦联社区居民林女士昨日告诉记者,今年3月21日,她与三鑫公司一交站签订了一份煤气钢瓶租赁合同,随后她向燃气公司支付了有关费用共130元。11月份她家安装了管道煤气,然而当她想把租赁来的煤气钢瓶退还给三鑫公司时,对方却要扣她30元钱,理由是这130元里除了钢瓶维修费外,还有一笔铜接头租赁费用为20元钱,而该配件其实是免费的赠品。另外退还钢瓶还要扣除10元运输费。
记者采访了三鑫公司一交站罗经理,罗经理称,10块钱运输费是给工人的搬运费,因为用户不可能自己把钢瓶送到仓库里去,这里可能存在一个引起争议问题,而对林女士多交的20块钱铜接头费用,罗经理表示可能是单位员工的个人行为,他会找到当时和林女士签订协议的工作人员,退还多收的20块钱铜接头费。
最后经过记者协调,罗经理同意不收取林女士10块钱的钢瓶运输费。(宗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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