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小区地下停车场泊位租金高达300元/月,远远高于洪城其他同级小区收费。南昌市洪都北大道“金域名都”众多业主反映,按规定,包月停车费应由业主、物业双方商定,但“金域名都”物业对费用问题却是“一口价”。 小区业主嫌停车费太贵拒绝进入地下停车库,小区物管因此不准业主车辆进小区,冲突的焦点就在费用上。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江西高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域名都管理处的肖经理。据他解释,因为该地下停车场属开发商自行开发,其车位定价执行的也是市场价,即可以由开发商自主定价,因而转租的价格,是业主定的,并不是物业公司规定。
南昌市物价局的苏处长介绍,根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应与业主共同协商,并非开发商单方决定。(罗开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