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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任何标识,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非法罐装,这是赣州市质监部门对赣州城区贸易广场销售食用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的。检查中,质监部门对被查获的“金英源”大豆油、五福牌花生芝麻调和油等物品予以封存。
目前,趁着赣州市食用油价格普遍上涨,一些经销商贩卖劣质食用油,牟取非法利益。
12日,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深入食用油集散地赣南贸易广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7家食用油经营部发现库存的散装大豆油18吨,桶装棕榈油35桶,每桶170公斤,这些产品均无质量安全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
执法人员现场对这些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并顺藤摸瓜依法对章贡区金英油脂糖业经营部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仓库库存的24桶大豆油无任何标识,库存的36桶“金英源”大豆油和5箱五福牌花生芝麻调和油均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另外现场还查获“金英源”包装箱33只,标贴150张,塑料桶40个,以及大储油罐4个。
执法人员表示,“金英源”大豆油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三无产品,同时涉嫌冒名无证罐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标准,因此对以上物品予以封存处理。(奚毅
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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