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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发现,个别产品酸价超标。抽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是江西喜丰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食用植物油是一种由菜籽、大豆、花生、油茶籽、芝麻等含油率较高的植物果实经直接压榨或浸出工艺制取,再经过水化、碱炼、脱色、脱臭、脱蜡等工序精炼而成的食用产品。
质监部门此次共抽查了33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合格39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7.5%。抽查结果表明,目前江西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但个别产品存在酸价超标的问题。
质监部门通报说,本次抽查发现,标称为江西喜丰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2.48L/袋福来香二级精炼油的酸价为0.44mg/g,是标准允许值(≤0.3mg/g)的1.47倍。酸价超标表明食用植物油已经酸败。其超标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差,以及产品因保存时间长受环境污染等原因造成的。(李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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