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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合同未到期,商场单方面撕毁合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场将业主店里价值10多万元的货物搬空,讨要说法商场却不予理睬。昨日,在南昌市渊明北路新一佳购物广场开了家喜来登服饰商铺的黄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的遭遇。
合同没到期商场赶业主
黄女士说,她和丈夫一起在今年6月到该购物广场租下了一个商铺经营服饰。但从今年9月起,该商场就以种种理由,采取停电等方法,要她们搬出商场,理由是商场要进行整改。因为合同没有到期,所以对商场提出的这种无理要求,她们没有予以理会。但是商场仍然坚持他们的做法,一次次下发通知威逼她们就范。
10多万元的货物一夜被搬空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前一天晚上10时左右离店的,第二天早上到商铺一看,竟然发现商铺里价值10多万元的货物被搬一空。玻璃门被撬破了,里面货物有羊绒衫、茄克衫、T恤衫等也都不见了。找商场一问,商场承认是他们所为。为此,黄女士要求商场赔偿,但是商场却不予理睬。
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新一佳购物商场渊明北路店詹店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黄女士夫妇是于今年6月与店里签订了协议,但商场9月就下发了通知,告知她们10月份卖场要调整,要求她们配合商场的工作。但是,她们拒不接受,而且态度蛮横,索要赔偿,而且开价非常高,要价50万元。后来,商场还请来原来在这个商场负责的一名经理与她们谈,她们还是说少于20万元就免谈。
詹店长还称,他们是昨日凌晨采取强制措施的,把东西搬走后原封不动进行封存。在搬运过程中有全程录相,还有多人在场贴封条。在前3天的时间里,他们已下发了通知,也就是最后期限,并答应调整其他地方的商铺给她,但是她们还是不同意。合同虽然没有到期,但是里面有一条条款:如遇商场要进行调整,要服从商场的安排。最后詹店长称,还希望和她们坐下来谈,只要提出合情合理的条件,商场还是会答应的,有事好商量。
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就新一佳渊明北路店这种在当事人不在场而强行搬走货物一事,记者采访了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王金平律师。他对记者说,这对夫妇在这个商场经营有合同在先,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商场要她们搬出去,应该说这是单方面毁约。她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场强行撬门搬走她们的货物,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全程录相不能作为依据,如果少了东西,商场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遭遇这样的事,首先要报案,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刘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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