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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攒了一辈子的钱用来买套房以安度晚年,谁知不仅窝了一肚子的气,还买来一身的烦恼……”66岁的彭老汉向记者倾吐了一肚子的苦水。在南昌县莲塘景江豪城“田沁园”住宅小区购买了住房的近百户业主怀着与彭老汉相同的心情昨日向本报投诉,他们在该小区买的房已经交房近一年了,因开发商未履行合同,房产证、土地证至今都还没有拿到;因此小孩读书要多交搭读费;供业主们活动的场地会所也被占作它用;小区内安全无保障,业主们经常丢失东西…
业主 该小区存在的问题太多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县莲塘景江豪城“田沁园”住宅小区,早在等候的几十位业主立即围拢起来,向记者倾吐他们买房后遇到的烦恼。刘女士说:我们共有200多户在田沁园住宅小区购买了房子,已有100多户入住小区。
大家入住小区后,遇到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首先是产权证、土地证问题,根据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产权证等。”可现在已经快1年了,产权证一直不给我们;二是开发商承诺,凡在田沁园小区购买了房子的业主,今后小孩读书可在莲一小、莲一中就读。可今年9月初有7位业主的孩子去莲一小报名时,却要比正常就读的孩子多交360元一年的搭读费;三是开发商为了多收业主的钱,违背合同将本来设计图纸上是敞开的阳台封闭起来,使本应按一米计算面积的阳台,按了全面积计算,使每套房子要增加三四个平方的买价。
另外每套房子不等地增加了0.2~5平米的公摊面积,以多收业主费用;四是协议书中承诺,建有一栋两层楼房用作业主们活动的“业主会所”,现在该楼已改作开发商、物管的休息场所;五是该小区名誉上有几个物管人员,实际上没有起到物管的作用,我入住半年多来,就连续丢了三辆摩托车,三辆电动车,一台液晶彩电,其他业主也有丢失东西的现象,我们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也不同意。还有合同书上规定有的停车场、花园等场所都不知在什么地方……
房管局 一些违规问题会出面协调
在听取了业主们的投诉后,记者来到江西省中兴房地产有限开发公司,可是在开发商办公地和售楼部看到的都是房门紧锁。记者只好来到南昌县房管局,该局黄琦书记接待并回答了业主投诉的相关问题。
黄琦说,房产证未发,有的可能是因按揭手续还未办好,暂时要等一下,如交清了钱的,产权证就应及时发给业主。物管费与房产证没关系,不能因没交物管费而扣压房产证。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开发商、街道、业主及房管局四家协商成立,目前开发商提出房子暂时还未全部卖出,所以暂时还不能成立。至于小孩读书问题、公共设施等问题,只要是开发商违背合同的,一方面房管局会出面协调,另一方面,业主也可以向法院诉讼,寻求法律保障。(刘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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