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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晚10时许,在昌工作的任小姐和另两名同事在南昌市“豫章赣味堂”酒店用餐时被盗一只手提包,损失4000多元财物,令她非常伤心。
任小姐说,当时店内顾客并不多,她把一只白色手提包放在座位旁边。约40分钟后,用餐完毕的任小姐侧身看包时,竟发现手提包不见了,当即向店老板反映此事,并到八一桥派出所报案。记者从报案笔录上了解到,任小姐包内有数码相机、手机、现金、身份证和广告发票等物。“豫章赣味堂”酒店何老板称,酒店是公共场所,顾客失窃财物他们很难承担损失,只能尽力配合警方办案,酒店内已张贴告示提醒顾客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而任小姐认为,发生此事虽然自身有一定责任,但酒店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如果该酒店能用套子套住顾客携带的提包等物品,或许不会发生此事。
热线律师程电飞认为,根据相关法律,酒店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物不受损失,任小姐的手提包被盗,酒店负有一定责任。(记者吴先华、实习生胡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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