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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8日,近百名业主反映“恋恋象湖”开发商一再推迟交房时间,在延期半年多仍无法交房后,竟提供一张无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业主收房。百名业主当日与开发商相约想讨个说法,但开发商却避而不见。
■投诉开发商延期半年不交房
28日,青云谱区三店西路上的“恋恋象湖”售楼处聚集了100余名业主,他们购买了由江西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恋恋象湖”一期住房。当初购房时,合同明确标注2005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到了今年4月23日,开发商又表示需要延迟到5月31日。之后对方再次通知,交房期要拖到6月30日。
记者在业主何女士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一项:“交房逾期不超过15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交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买受人可退房,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累积交付房款的5%。”
业主讨说法开发商避而不见
业主姜先生称,本月15日不少业主都收到了开发商发出的收房通知书,可前去交房时却发现小区绿化土没填、单元电子对讲机保安门没装、电线一团一团裸露在外,另有一些承诺的设施仍未到位。最重要是,开发商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表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盖章,他们怀疑备案表的有效性。
于是,一期的百名业主与开发商联系,约好28日给一个说法。但28日一早,业主们来到售楼处却空无一人。电话联系对方却称来不了,再次联系却是关机,百余名业主空等了一场。
■说法房管局:验收备案表需报批
28日下午,记者曾多次联系开发商,但对方手机一直关机。
记者为此采访南昌市房管局商化办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建设部相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时需向业主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竣工验收备案表需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律师:业主可依据合同索赔
记者就此事还采访了江西中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章立迅。他表示,开发商延期交房一事,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赔偿约定通过法律手段向对方索赔。(肖佩佩
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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