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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近日,省城各民办学校都相继开学了。面对自己的学弟学妹,部分精明的学长们大献殷勤,纷纷带他们到自己熟悉的商店去购买床上用品。孰不知,就在学弟学妹纷纷感谢学长们的时候,学长们正兴高采烈地数着手中的回扣。法律人士称,商家的行为涉及价格欺诈。
带新生买床上用品吃回扣
昨日上午,蓝天学院2003届毕业生小蔡告诉记者,每年的寒暑假,他都会到一些地市去招生,因此和一些新生“混”得很熟悉。开学期间,小蔡就带新生到学校周遍的商店去买床上用品。而在此前,小蔡就已经和这些商店的老板达成了协议:“一旦我带来的新生在你店里买了床上用品,你就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拿回扣给我。”小蔡告诉记者,暗地里,他们自称为导购员。他们一般的操作方法是:先和老板讲定一个最低价,当新生来购买床上用品时,老板则漫天开价,最后的成交价与最低价的差额即为回扣。此外,也有拿固定回扣的,一般来说,一单生意的回扣为50元。
“最狠的就数第一种情况了,当新生与老板讨价还价的时候,‘导购员’就会在旁边帮老板说话,催促双方赶快成交,成交价越高,拿的回扣也就越多。”小蔡说:“在学校里,有些专门从事这种事的‘导购员’。开学期间,他们会与各地的招生代表联络感情,以希望招生代表能多介绍几个新生给他们认识。开学这段时间,这些专业的‘导购员’甚至可以赚一两万元钱。”
9成以上商店以此招揽生意
昨日中午,在蓝天学院瑶湖校区后门,记者看到,服装店、超市杂堆。记者来到一家门牌号为38号的无名商店,记者看到该店生意较为清淡。随后,记者自称是该校大三的学生,如果介绍学生前来购买床上用品是否有回扣?见记者是“导购员”,店老板热情地说:“一套床上用品的价格是160元,如果卖出去的价钱高于160元,那么高出部分就给记者做为回扣。”该老板还举例说:“前几天,一个老师带了几个学生从我店里拿了4套床上用品,并以每套210元的价钱卖出,这老师共拿到回扣200元。”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超市。记者发现,每一家商店都会以这样的方式招揽生意。而拿回扣的方式大体相同,回扣的数额也相差不大。一老板称,这样的现象太普遍了,在这学校周边,9成以上的商店都会这么做。对此,他们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当。
商家涉嫌价格欺诈
“导购员”、商家的行为究竟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呢?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志华律师事务所徐律师。他告诉记者,因为涉及的金额不大,“导购员”的行为并不属于商业贿赂。但是,商家的行为则涉及价格欺诈。(记者罗开怀
实习生燕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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