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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康市现代商城购买商品房的近百余户业主陷入了因“按套售房”产生的房屋面积严重缩水纠纷,此事在当地反响极为强烈,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为此,记者于11日赴当地进行了调查。
投诉:55户业主联名反映房屋面积缩水
在南康市蓉江西路有一个现代商城的楼盘,5栋楼房依次排开,该楼盘的开发商是江西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通公司)。4号楼1单元201室的刘宗芳老人告诉记者,他家于2005年6月13日与开发商签了合同按套买卖,后来还支付了房款。在该合同中,开发商注明了他家所购买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35.38平方米。
然而,在刘家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测绘单位所测出的数据与开发商在合同上标注的数据有较大偏差。记者在刘宗芳出示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看到,建筑面积是126.9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14.34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为12.58平方米。
为什么合同上与房产证上的房屋建筑面积相差达8.46平方米呢?也就是说误差达到了近6.7%。据了解,现代商城中有近百余户业主的房屋面积都有缩水问题,多的少了十几平方米。
后来,业主们才知道,原来开发商将业主所买房屋的阳台、飘窗以及小区楼房的架空层面积全部算进了公摊面积。刘宗芳说,他咨询过律师,按照国家相关法律,阳台的面积在算入套内建筑面积时只能算一半,而飘窗和架空层则不能算进公摊面积。因开发商将本不应算进去的面积算了进去,才致使房产证上的各种面积与合同上的不符。
为此,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但都无结果。今年6月,其中55户业主联名向当地消协部门和房管部门反映,但至今仍没有解决。
开发商:“按套出售”不承担责任
11日,康通公司的负责人谢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业主们反映的房屋面积缩水问题不存在。
记者:如果不存在缩水问题,业主们怎会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呢?
谢经理:他们所反映的阳台面积、飘窗和楼房架空层都被算入房屋建筑面积,这是事实。但公司在与业主们签合同时,合同上已注明:“以套计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建筑面积均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之外,本套房南阳台一半面积、飘窗面积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总套价款之内”,业主们都认可后,才签了合同。
记者:业主们认为合同注明的内容含糊不清,是因为受了误导才买了房?
谢经理:合同上的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是因为房产证上所标明的面积没有把另一半阳台面积和飘窗、架空层的算进去。再说,合同上标明了商品房买卖是以套出售,并不是以面积计算。
有关部门:如存在欺诈行为将严厉打击
对此,南康市消协的张秘书长称,他们接到投诉后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并派人到房管部门了解情况,房管部门的答复是架空层面积、另一半阳台的面积以及飘窗面积不能算产权面积。现在的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问题,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南康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赖局长认为,目前还要等消协的处理结果。房屋面积是否存在缩水,主要是以房产证为依据,如果合同中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他们会严厉打击。而合同与房产证上的问题,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应予以纠正。
为此,记者向南康市蓉江法律服务所咨询,一王姓工作人员说,一些开发商为牟取更多利益,钻“按套售房”的空子,在房屋面积上搞“文章”,开发商在房屋总面积缩水时,把缩水面积算在公摊里面,而套内面积不变,让购房者无处挑刺。他提醒说,消费者在购房时应提前咨询律师,对购房合同中不懂的条款应早点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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