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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南昌市民王先生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买来治病的滴眼液,竟然加重了自己的结膜炎,而更没想到的是,他的投诉引起了一场“国药准”字滴眼液的维权行动。
据了解,王先生购买的“青卫消证字号”真视明牌滴眼液,虽貌似药品却仅是卫生消毒用品,没有医治眼疾的功效,王先生因被包装上所列“能避免结膜充血,能预防假性近视和缓解视力模糊”所误导,耽搁时机导致病情加重。在消费者王先生的支持下,“江西珍视明”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真视明”生产厂家青海西戎康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记者今日从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珍视明分公司获悉,日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青海西戎康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县康友药店、上海冠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商标权、专利权的“真视明”眼部护理液产品,被告青海西戎康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赔偿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珍视明分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记者
喻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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