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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根据市民举报,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在6月和7月集中对24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并依法处罚。违法的事实主要是未办环境影响评价、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或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转。处罚金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之间不等。
这24家环境违法企业分别是:樟树市兴隆特殊钢有限公司、樟树古成纸厂、江西三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永祥纸业有限公司、分宜爱生纸品厂、遂川众诚纸业有限公司、江西运宏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江西立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华峰特钢有限公司、江西庐陵水泥有限公司、南城万年桥水泥有限公司、樟树市临江纸厂、又龙腾飞纸业有限公司、分宜县金元造纸厂、江西宜黄县钨矿、南城县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南城县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宜黄县新宜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松翔啤酒有限公司广昌分公司、抚州银丰纸业有限公司、宜丰金佛陶瓷有限公司、宜春市洞山造纸厂、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萍锋纸业有限公司、分宜县金凤镍合金有限公司。
据悉,“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而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都是促进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措。记者了解到,这些违法企业在受罚后仍要整改到位,否则要被“红牌”罚下。(记者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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