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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社会各界对短信息服务收费的问题反映强烈,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组织调查处理并开展了打击违规移动短信服务活动。8日,记者获悉,目前该省已对7家SP(短信息服务业务提供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而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各运营企业也做了自查自纠。
此外,江西省通信管理局于8日针对短信息服务收费方面的突出问题,警示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
未进行订制确认应视为撤销服务
竞猜、包月、订阅类、广播电视互动节目等短信息服务业务,实行叠加收费,即:短信通信费+信息费。其中,信息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信息服务经营者自行确定。
提醒:在使用这类短信前,SP须事先告知用户收费标准;包月、订阅类短信,SP还应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销服务。
未明示资费业务需慎重选择使用
收到由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或者非普通电话号码发来的短信,不要轻易回复,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SP发来的业务推销的诱导短信,特别是带有PUSH点击程序的,应谨慎打开不要回复。对业务宣传中未明示资费的短信服务业务,最好不要选择使用,并应向相关运营商企业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相关资费标准。
提醒:定期查询交费单据或者话费清单,发现问题立即向电信企业进行咨询和投诉;可向当地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进行申诉,也可以向电信监管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不得强行征收有争议信息费
消费者对代理收取的费用(如信息费等)产生异议并拒绝交付,代理方又无法当场提供证据证明其收费无差错的,可先收取该部分争议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被代理方;在争议解决前,代理双方都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收取这部分有争议的费用。
已付费用户对于代收费用产生异议时,代理双方在15日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收费无差错的,代理方应先行向用户作暂退费处理。
提醒:用户如果对运营商企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江西省通信管理局设立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申诉。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电话:(0791)12300;也可以登录其网站进行网上申诉和咨询(www.jxca.gov.cn),申诉电子信箱:dx12300@jxca.gov.cn。
链接
谨防六类短信欺诈行为
★在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息服务过程中,没有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或用户不确认反馈即给用户订制了业务。
★先以免费试用为诱饵,免费试用期满,不经用户同意和明确确认即将用户定为包月服务并收费。
★个别SP利用客户服务平台和业务平台,向用户群发诱惑性内容的短信,诱骗用户回复而产生上行信息,绕过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监控,反向给用户订制业务。如乔装成朋友发出问候,提出交友或发布中奖信息,甚至群发一些不文明的语言,一旦用户回复即给用户订制了某项包月服务。
★利用互联网站设置注册陷阱,用户没有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却在不经意间被订制了某项服务,并通过手机收取费用。
★随着移动上网业务的开通,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采取向用户发送恶意PUSH程序等伎俩,给用户反向订制业务。
★用户发现被订制了业务,或对订制的业务不感兴趣,发送取消代码或打电话要求取消,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退定程序上设置壁垒,甚至反复多次取消不掉,造成用户继续被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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