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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买回的10件消防应急灯具中可能有6件都是不合格的。昨日,记者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05年第四季度消防应急灯具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获悉,目前我省消防应急灯具的抽样合格率仅为38.9%。
消防应急灯具六成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3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产品,合格1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38.9%。抽样结果表明,目前我省市场上销售的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使用了禁用电池。本次抽查的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7批次产品使用了标准中规定不得使用的铅酸电池。
二是应急照明时间不达标。本次抽查的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的应急照明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
三是过放和过充保护电路不合格。本次抽查的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14批次产品没有过放和过充保护电路。主要是由于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电子元器件和线路板的用量,在消防应急灯具内部简化或不设置过放和过充保护电路,造成产品因为没有保护电路使其本身成为火灾的根源。
四是应急状态表面亮度不合格。本次抽查的22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应急状态表面亮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表面亮度是表明应急灯具能否很好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方向的指标,其合格与否将直接导致消防应急灯具能不能起到为人员疏散撤退提供保证的目的。
部分不合格消防应急灯被曝光
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是广泛应用于宾馆、商场、娱乐等公共场所的应急照明及指示疏散路线必备灯具。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日前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消防应急灯企业名单予以曝光。
质监部门通报说,标称为宁夏敏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拿斯特”的应急灯、标称为中山市古镇普迪电子电器厂生产的商标为“普迪照明”的应急灯、标称为北京瀛海盛光照明灯具厂的商标为“盛光”的应急灯、标称为黄山徽光灯具有限公司的商标为“徽光”的应急灯、标称为中山市古镇亮星光源电器厂的商标为“亮星”的应急灯、标称为长沙市芙蓉区三星灯具厂生产的商标为“三星”的应急灯、标称为江门市荷塘镇科特电器厂生产的商标为“科特”的应急灯、标称为石家庄市华艺灯具厂生产的商标为“华艺”的应急灯、标称为中山市古镇红宝石照明电器厂生产的商标为“响当当”的应急灯等一些规格型号的产品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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