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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局了解到,该局已对其管辖范围内的24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结果发现有2家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目前已给予其行政处罚。
据了解,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局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支出“四招:”一是保障监管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一线进行“岗位实践”,从细掌握企业的生产、管理、工艺。二是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监管覆盖面100%的基础上,将存在问题较多、生产的药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4家涉及药品分装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监管频次。三是确定重点监控品种,将各企业特殊药品、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包材以及GMP实施情况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四是加强技术监督手段;通过药品检验机构的大力支持,提高监督性抽验针对性和有效性。
截止目前,直属局已对药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24(家)次,对2家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企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当场行政处罚,对1家企业涉嫌生产假药予以立案查处。(记者钟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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