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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餐饮业使用标志标识不全的劣质湿巾将受到处罚。5日,江西省质监部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该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已制定了江西省餐饮业用湿巾标准,该标准已通过专家审定并即将出台实施。
江西省质监部门的专家告诉记者,质监、卫生、纤检等单位日前对南昌大部分宾馆、餐饮业使用的湿巾进行了调查,发现普遍存在湿巾不符合卫生标准、标志标识不全等问题。为节约成本,一些酒店使用的湿巾有的是服装厂的下脚料,(即平常说的工业垃圾),有的甚至还是“黑心棉”。这些湿巾没有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等标识,只在湿巾外包装上标明了酒店名称。
专家称,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标准缺位有关。近期,江西省质监局组织召开了餐饮业用湿巾地方标准审定会,卫生、纤检等执法部门及相关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一致通过该项标准草案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该标准规定,湿巾分湿毛巾和湿纸巾两种。毛巾类湿巾纤维含量必须是纯棉;湿巾外观必须整洁,不得有异常气味与异物;不得对皮肤与黏膜产生不良刺激、过敏反应及其他损害。湿巾的包装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纤维成分及含量;生产批号;执行标准号;使用说明(包括贮藏要求);使用期限;安全技术要求类别等。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有关部门将依照该标准定期对餐饮业使用的湿巾进行抽检。(吴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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