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南昌市民魏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当初买房时,中介公司承诺只收300~400元的评估费,可到了最后结账时,中介公司却要按成交额的5‰来收取。中介公司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让魏女士着实很伤脑筋。
昨日魏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通过江西欣洋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子,总价值39.1万元。当时“欣洋”的职员李玉玲再三向魏女士承诺评估费最多收取300~400元。可到最后,“欣洋”却说要成交额的5‰再按7折进行计算,要收取1200多元。最后经讨价还价,“欣洋”同意只收1000元。但魏女士仅同意支付300~400元。魏女士称,李玉玲当初承诺评估费仅需300~400元时还有卖方林先生作证。
“‘欣洋’不仅多收了我的评估费,在其他方面的收费也令我不满意。”魏女士说,比如,合同第十一条的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甲方(指卖方)承担过户前由该房产生的税费,过户后与甲方无关。可在最后结账时又多出了一个维修基金费用(维修基金费属过户前产生的费用)。魏女士经多次与“欣洋”的有关负责人协商才同意免去维修基金。
卖方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欣洋”职员李玉玲是承诺仅收300~400元的评估费。可到了后面又变了。另据林先生反映,他向“欣洋”交的1000元水电押金至今也未退回,多次找到该公司却总是没见着负责人。
而“欣洋”的李华中经理对于魏女士所说的一切全部进行了否认。李华中说,公司不可能承诺只收300~400元的评估费。公司是严格按照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的。于是记者问李华中,为啥严格按照评估公司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评估费,怎么还能打7折只收取1200多元呢?李华中说,那是该公司自己亏800多元,记者又问,在亏了800多元的情况下为什么该公司还同意再减200元,仅收1000元?李华中说,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
然而,魏女士原先在另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买二手房时,该公司却仅收取了她300元钱。魏女士说,评估公司不是按面积来收取评估费的,而是按评估次数来收取费用,一次就是300~400元。(记者钟金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