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南昌昌北凤凰村一出租房,因房东的委托人没及时去交纳水费,导致各租户停水多日。后在各租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来水了,致使部分租户家中自来水白白流了半天。律师认为,各租户造成的损失,房东委托人负主要责任,房东负连带责任。
昨日,租住在昌北凤凰村一出租房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房东去年底就出去打工了。房租包括水电费,房东委托他的一位亲戚代收。房东亲戚每月30日会来收取下月的房租及水电费,他们每月都足额交纳了。可一周前突然停水,供水公司回答是没交水费。找房东的亲戚,其手机又一直关机。所有租户四处出去弄水,并时不时开水龙头,看看有无“奇迹”出现。为此他们烦恼不已,此其一。其二,前天也即停水的第四天的晚上,刘先生下班回家,尚在家门口就听到家里的水在哗哗地流。他赶紧开门,发现家中两个龙头都在流水,水表显示已白白流走6吨水!致电供水公司方知前天上午已有人来交费,中午即送了水。
为此,刘先生等租户找到房东亲戚要求赔偿损失,但房东亲戚并未同意。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言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在租户及时交纳租金的情况下,房东有责任保障租户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委托人在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后,没及时去交水费;并在租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交纳了水费,致使租户造成流水损失。房东亲戚承担主要责任,房东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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