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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本报3日刊发《“鳄鱼恤”皮鞋仨月就张“嘴”》一文后,引起消费者和厂家的高度重视,3日下午该生产厂家一位自称姓叶(音)的负责人来到本报,就消费者投诉“鳄鱼恤”皮鞋一事提出了厂方的看法。
叶先生称,就消费者张先生的这起投诉,厂方首先认定该鞋为厂家所产,但因消费者不能出具购买小票,所以对消费者是否在大众购物中心购买存有争议,是否像张先生所述今年3月份购买也值得商榷。
此外,叶先生还称维修部并没有拖延3个月才将张先生的“问题鞋”维修完毕,而是在维修之日起第2天就将张先生的鞋修好,维修部当时通知了张先生来取,是张先生自己拖了3个月时间。
对于叶先生所述,记者再次与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张先生认为叶先生的说法值得厂家去反思。张先生告诉记者,“我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当然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像厂家所述我自己拖了3个月时间,这不让人觉得好笑吗?维修部当时确实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但我并没有同意维修,正是基于此点,双方才僵持了3个月时间。”
张先生对本报3日的报道表示感谢,同时他也希望通过本报向“鳄鱼恤”皮鞋生产厂家传递一个信息,“厂家应重视自己产品的质量,对消费者负责,之所以会有这起投诉,归根结底是由于厂家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的问题。”
张先生还告诉记者,他对“鳄鱼恤”皮鞋的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表示会将自己的权益维护到底。(黄海 刘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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