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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随着经济的发展,来城市讨生活的人越来越多,租房业随之繁荣起来,租房纠纷也就日渐增多。近日,消费者张某,在看到广告后,以月租金400元的价格租赁了一套二居室的房屋,在入住时一次性付清半年房租2400元。入住后,发现前任房客欠水、电费数百元。由于怕停水、停电影响生活,张某只能先行垫付,随后,找到房主要求索要,但却遭到拒绝。
近一段时期,房屋租赁纠纷渐成投诉热点,存在大量的侵权现象,其主要原因:一是租赁合同是经营者起草,由于是单方意志体现,存在不少霸王条款;二是消费者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三是少数中介机构不规范经营。 为此,本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赁房屋时要注意: 一看出租资质有无问题,也就是要看房屋的权属证明,出租者的证件,属共有房屋的,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抵押的房屋,提交抵押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的,提交所有权同意转租的证明等等。 二要实地考察所租房屋,不要轻信出租方(中介机构)的宣传。 三要选择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建议使用中消协推荐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 四要仔细签订合同,特别是将一些示范文本中未列入的内容作为补充条款。 五付款期限不要太长,最好选择月付或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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