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委托南昌“哈飞”托运部运送价值3万余元的40部手机,结果手机被托运公司弄丢后,对方只同意赔偿1600元。对于“哈飞”的做法,委托人刘先生越想越窝火。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南昌开了一家电子器材店,12月18日,他与“哈飞”签订了一份货物委托运送合同。合同规定:“哈飞”于12月20日上午10时之前,将手机运送至广州天河机场。货物品名“手机”,重量“5.4”公斤,运费160元。20日下午,“哈飞”告诉刘先生:货物在运送过程中丢失,广州机场也已开具了丢失证明。
既然货物在托运过程中丢失了,刘先生当即要求“哈飞”作出赔偿。但对方只同意赔偿1600元,还声称是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这一决定的。
昨日上午,“哈飞”托运部邓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货物丢失是事实,具体是怎样丢失的不便透露,他认为刘先生在托运货物时在保险一栏内填的是“否”。按相关规定,若货物不保险,出险后按照书写的条款赔偿。每公斤20元赔偿费用计算,“哈飞”只负责赔108元。但考虑到这样做的话,刘先生肯定不能接受,所以按运价的10倍作出赔偿。
刘先生认为,托运公司未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已构成违约。刘先生表示将要和“哈飞”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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