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进南昌百货大楼青山路店购物,出来时发现电摩不见了,找该店防守科,一防守员则说,“这与(南昌)百货大楼没有任何关系。”
3月1日下午,南昌市民柳先生骑着一辆崭新的价值2380元的利捷电动摩托车去百货大楼青山路店购物,把电摩停在该店众顾客停放的电摩中间,前后车轮各上一把锁后便径直去商场里面买东西。买完东西出来便发现电摩不见了,为此柳先生一边找到南昌百货大楼青山路店防守科一工作人员,一边用电话拨打了110。此人说这与(南昌)百货大楼没有任何关系。柳先生说,听了这话他很生气,他来买东西已和商家形成一种合同关系,怎么能说没有任何关系呢?
记者找到南昌百货大楼青山路店防守科主管吴峰。吴峰说,有关柳先生的车被偷一事,他不好表态。记者问道,这么大的商场为什么不设一个看车专员?防守科另一工作人员说,他们也弄不清楚。
商场购物丢车,商场有无责任?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田四林律师说,假如有证据能证明顾客确实有车停在商场门口,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商场有责任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南昌百货大楼青山路店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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