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屡遭“毒手”,孔先生显得很无奈
今视网讯 本想买一辆电动车方便上下班,没想到刚买来的新电动车因停车拥挤而屡遭人为损坏。来昌打工的孔先生对此抱怨不已。
投诉者:新电动车屡遭破坏
据孔先生介绍,自去年9月份开始,他一直租住在南昌市上坊路342号的江西省科学院宿舍6栋3单元7楼,因所租住的单元共有14个住户,楼道停车一直比较拥挤。今年2月底,他买了一辆电动车,该单元有的住户称孔先生是租住户不能停车在楼道里,每次孔先生停车的时候,楼道内的一些住户都颇有微词。为了安全考虑,孔先生还是坚持把电动车放在楼道内,但意想不到的麻烦也接踵而至。放了不到10天,电动车座垫就被人用小刀划了几条长痕,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车后轮胎被人刺了个大洞。4月11日早上,孔先生上班时发现电动车座垫又被人刺破3个洞,车后轮也没气了。愤怒的孔先生找到该宿舍门卫却被告之“管不了”。
孔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楼道停车拥挤,但一个单元的住户也应相互理解和宽容,新车放在楼道内屡遭‘毒手’,实在令人气愤。”
宿舍保卫科:将加强小区安全管理
接到投诉后,11日上午,记者来到孔先生租住的宿舍小区,该宿舍小区的几位门卫称,他们只管开门或关门以及进出人员登记等,孔先生的电动车放在楼道内被人损坏,没有抓到人,他们也管不了。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保卫科,一位姓彭的负责人将此事进行了详细登记,他表示保卫科将对孔先生所租住单元的所有住户进行走访并加强小区安全管理。
律师:此行为属道德调整范围
对于此事,江西豫立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孔先生的电动车被同一单元的住户故意损坏,这涉及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法律属制度范畴,而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孔先生的电动车屡遭“毒手”,可以肯定是同一单元的某个住户所为,但又没抓到人,此行为属道德调整范围,没办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有意损坏电动车的人只能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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