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消费者进火锅店时携带了两瓶纯净水,服务人员认为她们违反了店规,强迫消费者寄存。消费者拒绝后,竟得不到正常的服务。26日,南昌市民舒小姐向本报《商务求助》投诉,称南昌市“季季红”火锅店存在“霸王条款”。
舒小姐告诉记者,6月26日晚上7点左右,她与朋友来到位于南昌市胜利路的“季季红”火锅店就餐。由于当时天气特别闷热,她们在路上买了两瓶纯净水。进店后,服务员看到她们手上两瓶纯净水后,随即表示在该店消费不能自带饮料,要求舒小姐把水拿去寄存。
“听了该店的规定,我便表示这两瓶水不会在该店饮用,就放在一旁。免得跑来跑去的去寄存”,舒小姐表示,她的提议却并没有得到服务员的同意,服务员还声称饮料不寄存就违反了店规,不能为舒小姐服务。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季季红”火锅店,确实看到该店内标示有“不能自带饮料及酒水”的规定。
对于舒小姐的遭遇,记者27日采访了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的姚秘书长。姚秘书长指出,“季季红”火锅店的店规“不能自带饮料及酒水”是不合法的,属于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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