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随着生活水平和保险意识的提高,近年来我们周围买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人们逐渐认识到买保险能够让生活有一份更好的保障,也认识到购买保险产品已经成为现代新型的理财观念。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却也越来越多。日前,南昌市民朱先生就向记者讲述了他购买保险的一番经历和一些困惑。
朱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保险期限为20年,同时他还购买了该公司一年一期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朱先生说,事实上他购买“康宁终身”保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购买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可偏偏就是“附加险”给他带来了烦恼。 去年朱先生因肠胃疾病住院,保险公司给予了相应的赔偿。但今年续签合同时,保险公司却告诉他今年他的肠胃疾病若再次复发,保险公司将不再进行赔付,因为他的这种病已被列入了他的“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对此,朱先生甚是疑惑,为何当初投保时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朱先生说,他正是因为担心以后的身体不好才买这个保险,可偏偏保险公司在赔了一次后就再也不管。试想一下,若一个投保人买了十多年保险后发生疾病,花去了大量的保费却只能获得一次很少的赔偿,是不是很不值? 朱先生说,更令他烦恼的是,去年他是让保险销售人员帮其代缴的保费,可今年人家已经跳槽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现在交保费的时间已到,他却“失去了方向”不知到哪去交保费,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也无人跟他联系。“我7月20日过生日的时候,中国人寿给我发了一条祝福生日的短信,可却只字未提让我及时交保费的事,事实这距离我保单失效期8月4日才不过半个月。”朱先生说,因为工作原因,平时都非常忙,保险的事因为事隔一年很容易忘记。如果真忘了交保费,麻烦会不会更大。
带着朱先生的问题,记者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该公司企划部的廖副经理告诉记者,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是一年一期的保险,保险公司只承担这一年的责任,而保险销售人员也只须对这一年的合同条款进行解释,没有义务解释这以后的事情。到了第二年,如果客户要续签合同,所有的事情又重新来过,保险公司有权对客户进行二次核保,并有权对“既往症”拒签。 而该保险公司的有关业务人员更是点醒了记者,他说不管业务员有没有“点破”第二年可能拒签某种病,只要业务员没说“你不管得什么病我们都年年管”就不算违规。而对于交保费一事,廖副经理称,在销售人员跳槽后他原来的保单就成了“孤儿保单”,他们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对这些保单进行管理,将有专人用信函等形式跟这些客户联系。而就为何发祝福短信时不对客户进行提醒,廖副经理的答复是发祝福短信的部门和“孤儿保单”接管部门不是同一部门。但事后记者却了解到这两种服务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内都是由同一部门负责。 此后,记者又连续走访了平安人寿、泰康人寿等人寿保险公司。被访者均提到一点,因为“附加险”费率低而赔付高,所以很多人都是为了买“附加险”才买“主险”。保险业内甚至有一句行话叫“养老是金、教育是银、健康是铜、附加险是钻石”。而对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既往症”问题,平安人寿的汪宏宇告诉记者,在培训业务员时他们都会强调让业务员为客户解释条款,告知相关信息。泰康人寿的胡育荣也表示,第二年续签合同时保险公司都会进行二次核保,若头年客户出现了对保险公司有较大风险的疾病,例如肝病、糖尿病、胃病、高血压,保险公司都有权拒签。但对一些风险不太大的疾病,他们不会拒签。 此外,记者发现对于“孤儿保单”一事,各家做法基本一致,但有些保险公司在销售人员跳槽后会进行大量的回访,以保证与客户的联系。
对于这些,作为保险行业的管理部门,保监局又有何说法呢?昨日记者来到了省保监局。省保监局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保险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告知内容也没有具体条款,因此保监局无法对此进行界定。同时,她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做到字斟句酌,不清楚的一定要问个明白,特别要注意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要了解您准备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符合您的需要。要亲自填写《投保书》,而不要让保险销售人员代签,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买保险时遇到的问题,您可能一样会有很多疑惑或烦恼。你若也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或者有些什么好的经验、建议,可以拨打热线电话0791-6894812、1306516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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