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5月16日是我国的第十四个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
对残疾人的社会关爱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文明程度、法治程度、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因为残疾人是异于正常人的一个弱势群体,是一个需要社会特别关注的群体,需要政策特别倾斜、法律特殊保障的群体。帮扶贫困残疾人,重点在就业和社会保障这两个方面。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的基础,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国内许多地方都出台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事业单位要按一定的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执行的单位要上缴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困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一是残疾人自身的残疾带来的工作障碍,使他们不能适应许多工作岗位,失去不少工作机会;二是残疾人文化知识水平较低,很多没有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缺乏就业能力,局限了就业的途径;三是由于不少企业对残疾人存在歧视,情愿交罚金,也不愿给残疾人安排工作岗位。
残疾人这个群体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低,没有任何保障也是造成残疾人贫困的重要因素。残疾人本身残疾,身体状况差,治疗和康复需要大笔费用,致使家庭负担沉重。残疾人就业困难,即使就业了工资待遇相对也低,生活比较困难,再加上医疗支出多,参加社会保障方面就显得力不从心。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上提供优惠政策和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地方财政拿一部分,福利彩票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面向社会募集一部分,发展残疾人福利产业筹集一部分,另外残疾人个人或家庭承担一部分,这样可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提高残疾人综合参保率,解决残疾人的后顾之忧。
关心残疾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帮助残疾人走出贫困,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援助。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关爱他们要象关爱我们自已一样。(武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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