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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最近我省发生“利用银行信用卡消费提示”、“多次转卖倒卖期房及开发地皮”和“冒用证券机构开设假帐户”诈骗的案件,仅上个月就突发上述案件20多起,记者获悉,省公安厅昨日发布预警提示,并针对我省事发案件的特点,向全省市民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信用卡消费提示诈骗
近段时间,各种利用短信、电话进行所谓的“中奖”诈骗和冒充“银联”、“公安”短信诈骗的案件在我省南昌、九江、吉安、赣州等地区频繁发生。大多数市民已对此类案件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随之而来犯罪分子也开始不断“拓宽思路”,创造出更具迷惑性、欺骗性的作案手段。比如有些市民会收到:某某银行信用卡的温馨短信提示:“您本月某日某某时在某某商场持卡购物XXX元,将于结账日在你账户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银行客户部XXXX—XXXXXXX”。而市民一旦按提示拨通短信中的电话很快就会进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省公安厅提醒: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应从以下几方面甄别真伪:一是要看清楚发短信人的手机号码;二是掌握了解银行卡结算程序,银行卡、借记卡、贷记卡消费一般都是当时扣款的,即消费时马上就结算,持卡人一般当场即收到短信提示;三是留神消费金额尾数。
“房产商”集资联建诈骗
目前,我省房地产业火爆,少数不法开发商借机通过违规操作攫取不当利益,其中利用期房交易牟利是重要手段之一。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某些房地产商没有开发资格,却以集资联建的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在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下,违规进行商品房预售,仅凭一纸合同进行房屋交易,而这种合同事实上没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省公安厅提醒:买房购房时,要了解所欲购买期房是否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期房是否存在合同纠纷或存在抵押按揭情况;房屋出让人身份是否属实;签订房屋交易合同之前要先熟悉房地产交易基本知识或咨询专业人员,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要收好房屋交易合同和相关的付款凭证;如果是多次转手的期房,在与出让人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还应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合同。
证券交易诈骗花样多
最近,南昌、九江等地证券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手段多样,手法隐蔽。这些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的经营秩序,这些新的诈骗手法包括: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违法犯罪人员在未取得证券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以互联网、电视、电话、报纸、杂志等为载体,以极具蛊惑力的语言,招揽会员,收取会费,非法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们一般声称其掌握内幕信息,预测股价准确性极高,只要加入会员或委托其炒股,保证收益达到相当水平,有的甚至通过注册相近名称、仿建、篡改其网页等方式冒充正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诈骗;发布虚假研究报告,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人员冒用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名义,编造虚假研究报告等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股票,进而非法获利等。
南昌市证券监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仅11月份,南昌就发生上述利用证券违轨操作方式诈骗事件9起,涉及诈骗金额30余万元。
省公安厅提醒:市民不要轻信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接受不明身份的投资咨询服务,不要轻信论坛和其他非正规途径发布的研究报告和有关信息;在具有合法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开户、交易,必要时可通过当地证券监管部门识别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注意保管好证券账号及密码,柜台和电话交易时遇到可疑人员时应停止交易,及时更改密码;进行网上交易时应注意甄别交易网站、注意预防“木马”等计算机病毒。(吴坤
林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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