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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机关维权机构半年受理民警维权案件29起
今年以来,江西省各级维权机构和警务督察部门增强维权工作服务意识,加大了对维权案件的受理核查力度。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维权机构共受理民警维权案件29起,为9名民警恢复了名誉。
针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人误解,遭到恶意投诉诬告甚至暴力抗法等情况,各地维权办在问题被调查核
实后,及时采取澄清正名措施,为民警消除不良影响。
半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维权机构共受理民警维权案件29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案件10起,恶意投诉诬告案件14起,其他案件5起;处理侵权行为人83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9人,行政处罚39人,其他处理25人;为9名民警恢复名誉,较好地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案例1:私藏枪支反诬民警私闯民宅
今年1月,江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收到一封署名“黄诗伟”的举报信,反映武宁县公安局石渡派出所和新丰林业派出所非法侵入其住宅,打伤其妻子,并抢走价值一万余元的现金和首饰等问题。
总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九江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武宁县农民黄诗伟为逃避公安机关对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编造公安民警非法搜查其住宅,殴打其妻子,并劫走价值一万元财物等情况,向省、市、县有关部门反映,诬告公安机关。
公安督察部门调查认为,黄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利,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涉嫌诬告陷害罪,于是及时将该案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侦查。
最终,武宁县公安局依法将黄诗伟藏在家中的一把土铳、一把猎枪和各种子弹15发予以收缴,并以黄诗伟涉嫌诬告陷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依法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案例2:吉安一企业恶意诬告被严处
今年3月份,吉安市初创公司向市政府等多部门投诉该市高新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并使用大量侮辱性词语诽谤高新分局民警。
吉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得知情况后,邀请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开展调查,查明初创公司反映的情况完全不属实,初创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高新分局民警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督察支队一方面及时将调查结果向吉安市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为高新公安分局及其民警予以正名,另一方面将初创公司的恶意诬告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充分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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