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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货物托运途中丢失,托运部竟拒绝赔偿。”昨日上午,南昌市民汪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通过南昌市洪城路上的“东通”货运部托运东西,掉了之后索赔却非常困难。

据汪先生反映,21日,他通过“东通”货运部从南昌托运8包精装书去奉新县。“当时货运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是绝对安全的,而且南昌到奉新一般两天就可以到。”但让汪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在奉新的客户直到24日才接到了货,而且货物出现了缺失,在托运的8包书中有2包书不见了,损失近600元。24日下午,汪先生来到该托运部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东通”货运部的张姓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张姓负责人承认确实丢失货物。最后经过协商,张姓负责人当场赔偿500元给汪先生。(张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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