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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闵小姐向本报反映,她在南昌百盛商场买的香奈尔眼霜搽了眼睛竟然特别红肿,商场答应退货,却要扣除15%的小票费。
据闵小姐介绍,9月7日,她通过刷卡消费的方式,花615元在百盛商场香奈尔专柜买了一瓶香奈尔活肤紧实眼霜。当天回家后,她就使用了这瓶眼霜,不料第二天醒来她就感觉眼睛周围的皮肤特别痒。她一照镜子,发现她的眼睛竟然特别红肿,而且眼睛周边冒出了不少红疹。为此,她当即找到百盛商场的香奈尔专柜要求退换。“当时商场里一个姜(音)姓主管要求我出示小票,由于我的小票已经丢失了,我就说我购买眼霜时是刷了卡的,商场里能够查询到。然后,他就要我到医院出具证明是眼霜引起我长出红疹的。”
闵小姐告诉记者,随后,她来到了南昌市桃花医院检查治疗,经过医生初步诊断,她患了“皮肤过敏”,同时,医生建议她停止使用眼霜。9月10日,她带着南昌市桃花医院门诊病历手册来到了百盛商场。“这时候,那个姜姓主管看后就说要省级医院开具的证明才有效。这不是故意刁难我吗?”闵小姐气愤地说道。最后,在她的强烈要求下,百盛商场才同意帮她办理退货手续,却声称要扣除她15%的小票费。闵小姐越想越气,就拨打了本报的热线电话。
昨日,该商场客户服务部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没有小票商场可以拒绝退换。当记者质问其可以经过查询证明闵女士购买了眼霜,为什么还要收取闵女士小票费时,对方称扣除15%的小票费是商场规定的。随后,该工作人员出示了商场的《退货条理规定》给记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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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省消协负责处理消费投诉的王军。王军告诉记者,虽然闵女士丢失了购物小票,但是商场可以查询到闵女士的刷卡记录,百盛商场既然已经同意闵女士退货,就不应该收取闵女士的小票费,其《退货条理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同时,王军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商场强制性收取消费者小票费,消费者可以立即向物价部门举报或者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胡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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