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昨日,九江来南昌出差的骆先生向本报投诉称,23日,在南昌市上坊路“惠民”烟酒店,他花225元买了一条“芙蓉王”烟。根据烟盒上的短信真伪查询码发现,这条烟是假的。”骆先生称,随后,他找到烟酒店要求退换,没想到却被拒绝。
“烟酒离柜,概不负责!他拿了回去,这怎么说得清楚呢?”昨日,记者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和“惠民”烟酒店的夏某取得联系。刚开始,夏某不同意退款。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南昌市烟草稽查大队进行了通报。稽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烟没有进货发票,香烟外包装上也没有烟草公司的烟标。最后,稽查执法人员责令夏某把225元退还了骆先生。(张祖珍 实习生张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