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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我参加了人保财险公司的金牛家财险,家中财物被盗后,保险公司先是同意赔14502元,后来却又突然少掉了3000元。我想要知道具体的标准,可对方又提供不出来。”近日,南昌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随意减少赔偿金,侵害消费者权益。接到投诉后,本报记者立即开展了调查。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像陈先生这样的理赔纠纷非常多,而期间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保险公司既是定损人,又是赔偿人”。据了解,为了减少这一问题,我省也已经引进了保险公估人制度。
关键词
■7100元的相机只肯赔2580元
■保险公司做定损者有失公平
■我省已引进保险公估人制度
相机停产引发理赔争议
“怎么就赔这么一点点啊?我那相机可是花了7000多元买回来的,再怎么折旧也不止2000元钱啊?再说,保险公司也不能自己说赔多少就多少,况且他们又提供不出任何相关的明文规定。”16日,看到定损单上突然少掉了近3000元后,家住南昌市民陈先生脸上写满了无奈。
据陈先生反映,2002年8月份,他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昌市分公司(下文简称:人保财险南昌分公司)购买了一份15万元保额的五年期金牛投资保障型家庭财险。2006年7月,陈先生家中被盗,随后,陈先生按照该公司的要求,将36500元被盗财物的票据交到了该公司,等待赔付。2007年8月,经过该公司理赔中心李某和江某的审核,陈先生可以获得14502元的赔偿。2007年9月11日,陈先生来到理赔中心领取赔偿金,却发现赔偿金只有11000余元。“保险公司事先没有和我说明赔偿金减少的原因,又无法提供具体的条文依据。”陈先生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没有领取那笔赔偿金。
“陈先生的赔偿金最后减少了近3000元,主要是双方在两台数码相机的定损上存在着分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人保财险南昌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熊安友告诉记者,在被盗的时候,陈先生家丢失了一台索尼F717数码相机和一台三星相机,索尼牌相机是2001年花7100元购买的。在报赔时,陈先生要求按照索尼F717数码相机的原机购进价进行赔偿。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保险公司应赔7100元X折旧率60%=4260元给陈先生。但是在调查中,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索尼F717数码相机已经停产了,市场上和索尼F717数码相机功能、像素相类似的数码相机只需要4300元左右。后来在定损的时候,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就按照4300X60%=2580元的标准给陈先生进行赔偿,而且另一台三星相机也存在着类似问题,这样一来在定损单上就出现了近3000元的分歧。
“十赔九不足”是常事
“索尼F717数码相机确实停产了,既然保险公司按照市值价来定损,那为什么还要计算折旧率呢?”陈先生觉得,保险公司在定损时要么按原机购进价打折,要么按目前市值价来赔付,但对保险公司按市值价后又折旧的做法不能接受。“按照保险理赔原则,经济补偿应以保险利益为限,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人保财险南昌分公司理赔中心的熊主任称,理赔中心的这种做法符合上述保险理赔原则,不过对于陈先生提出的相关具体条文,熊主任则表示这是保险行业理赔的惯例,并没有具体的条文。
在理赔时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差价呢?“我也有着上当受骗的感觉,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说的是天花乱坠。可等签下了保险合同后,才发现保单上那些晦涩的业务术语根本就看不懂,关键是出事后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就算赔付也是十赔九不足。”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类似陈先生这样的理赔纠纷很常见。“这里面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来是消费者在投保后没有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上的条款,对赔付标准不了解,对理赔期望值较高。另外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业务员在推销保险的时候夸大宣传,甚至恶意欺骗客户;还有就是保险公司的个别业务员、理赔人员存在服务不到位或服务态度不好,甚至惜赔的情况。”据省保险协会家财险部童部长介绍,理赔之所以容易发生争议,除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利益的冲突之外,还在于法律与保险条款的冲突。保险公司乐于引用“以修复为原则”的保险合同条款,而投保人则认为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保险公司一手托两家
“在对我家相机进行定损时,保险公司既是定损者,又是赔偿人。正是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做法,才导致我家的相机在定损时出现如此大的差价。”陈先生说,在理赔中,保险公司这种做法不够客观。“《保险法》的第二十四条就明文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定损环节是保险人确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是无权干涉的。”据该公司理赔中心的熊主任称,如果陈先生对保险公司做出的定损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诉讼或仲裁中通过司法鉴定的途径来确定。
据了解,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定损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而这也是导致理赔纠纷不断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比如车辆险,就是同一车型的4S店,修理报价也有很大的差距。”大地保险南昌分公司业务部一位袁姓负责人表示,
由于汽车配件市场和维修市场的不规范,事故车定损价格也就显得很随意了。同一种配件往往有多种价格,同一辆车在不同公司定损价格不一致的现象也很普遍。为了控制风险,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将定损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保险公司将定损和赔偿二者兼顾,一手托两家,失去了与投保人的平等关系。”处理过多起保险纠纷的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朱钢律师告诉记者,保险公司的定损,只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而这个参考依据只有在投保人认可的前提下,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对定损额有异议,投保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和保险公司进行交涉。随后,记者又从省保监局了解到,国外在解决保险标的物的定损纠纷时,一般都是交给独立的第三方保险公估人来处理。目前,我省也引进了保险公估人制度,并且已经有几家保险公估公司正在运作。
牢记电话维护合法权益
“我原来以为只要保了险,能够提供出相关的票据就能得到赔偿,可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麻烦。通过这起纠纷,我才知道只有充分了解保险条款,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陈先生说,从他家被盗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年多的时间,可赔付金还没有领到手。另外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保险行业中的“十赔九不足”现象也并不是个别情况。那么投保人该如何才能让索赔变得更容易,才能让该赔的都赔到手呢?
“投报后,投保人一定要细读保险条款认清保险责任,保单背面会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一旦发生意外险情,投保人要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并尽快以书面材料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如果投保人要想顺利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首先要保存好投保单等各类证明单据。如果是财物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该保存好公安部门的报案记录,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据省保险协会家财险部的童部长提醒,投保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案,并且要把理赔证据搜集齐全。对于在理赔时碰到赔偿金有出入时,可以及时找到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如果保险公司在进行赔付时有意拖延时间,不愿按时支付理赔的所有费用,投保人应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童部长提醒投保人,为了维护广大投保人的权益,省保监局及各省级保险公司领导干部在每月5日、15日、25日(节假日除外)现场接听保险投诉电话,受理消费者反映的省内各保险机构误导消费、理赔难等问题。接听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相关链接
各保险公司投诉电话
江西保监局:0791-6387301
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0791-6617131 中国人寿江西省分公司:0791-6623188
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0791-6275702 太平洋人寿江西分公司:0791-6285742
平安产险江西分公司:0791-6212018 平安人寿江西分公司:0791-6308085
大地产险江西分公司:0791-6800355 新华人寿江西分公司:0791-6396350
天安保险江西省分公司:0791-6817166 泰康人寿江西分公司:0791-6387315
华安产险江西分公司:0791-6211761 太平人寿江西分公司:0791-6304771
安邦产险江西分公司:0791-2158000 都邦产险江西分公司:0791-6290008(黄元华
张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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