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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宜春市区的方先生、巢先生、彭先生等多名乘客向本报反映,从宜丰乘坐大巴回宜春,收取3元空调费却享受不到空调,又不退空调费,希望运营部门给他们一个说法。
7月30日,方先生乘坐13时20分从宜丰开往宜春的0166次班车(车牌号是赣C71363)回宜春,购买了普通全票为21元。刚上车,车站工作人员就要求方先生补票,并称:“这车是空调车,要补3元空调费。”方先生觉得既然是空调车,多花几元钱坐着舒服也无所谓,就同意补票。没想到车子启动后没有一丝冷气,排出的都是热气,造成车内温度比车外还高。车内乘客只好把车窗全部打开,一名男乘客索性脱去上衣,光着膀子吹风,车上小孩被热得哭个不停。15名乘客对司机和售票员极其不满,纷纷要求退回空调费,但售票员不同意。
车到万载时,方先生要求下车改乘万载到宜春的班车,但售票员不让换车也不退票,方先生只好顶着高温回到宜春。
与方先生同车的巢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车站人员态度很强硬,不补空调费的就下车。大家都补了空调费却没冷气还不退费,运营方应当对此事给一个说法。彭先生说:“因为天气热又带了小孩,想坐空调车更舒服一些。途中,我的小孩睡着了又热醒,最后热得受不了就一直哭,闹得整车人不得安宁。”
8月3日,记者采访了宜丰县汽车站工作人员张女士,她说不了解此事,等问清了再回复记者。一名熊姓工作人员说,车辆在途中开不开空调是司机自己把握的,有事应该找210车队。如果是服务方面的事由车站解决。随后,记者采访了210车队,车队的胡师傅说领导不在,等向领导汇报后再答复记者。车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这辆车可能空调坏了,将封存起来不再运营。关于退票、转车一事我了解清楚了再答复。”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随后,记者采访了宜春某律师事务所的曾律师。他说,收了空调费没有享受到空调,说明运营方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从法律上说,运营方应向乘客赔礼道歉,退还空调费。(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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