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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明年1月1日起3个月不交养路费摩托车将被扣

2005-12-27 9:19:25
 
 

  今视网讯 有摩托车但又没有按时交纳养路费的车主要改改“坏毛病”了,否则受麻烦的还是自己。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摩托车车主如果3个月没有缴纳养路费,摩托车将被扣。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南昌市交通部门将不定期联合上路稽查,如果发现拖欠养路费1个月的摩托车上路,将扣行驶证;如果发现拖欠养路费3个月的摩托车上路,将扣摩托车。此外,相关部门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费征收规定,为防止执法人员有擅自减征、免征、缓征、截流、挪用交通规费和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以罚代征等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交通局办证收费大厅及市拖养费稽查征费所均设有举报信箱,接受市民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和监督。

    另悉,县、区之间不得跨境设点路检,跨区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由查获地就地征收,但不得重复征收。在执法过程中,若发现执法人员有违纪违法和粗暴征收现象,市民可拨打0791-6814375进行举报。(记者王灵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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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视网-都市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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