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讯 “我女儿的男朋友是英国人,他们马上要结婚了,请问可不可以在南昌领结婚证?”“涉外婚姻登记要在哪里办理?收费是不是更贵?”近期,本报接到很多类似的咨询电话。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从2003年10月1日起,江西省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一律到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不得再办理这类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的婚姻登记。同时,收费同样是每对9元。 据了解,以前各设区市可以办理这类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的婚姻登记,但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登记权利便统一收回至省民政厅。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一方必须是江西省常住户口;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江西省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要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则要持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外国人要拿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并须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此外,如果证明材料是外文的,还须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据悉,当事人证件及证明齐全有效的就可顺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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