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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实践,江西省把环保理念融入到经济发展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如果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管理。
为深入推进减排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半年,江西省将根据11个设区市、各县(市、区)完成减排任务的好坏情况进行排名,对影响全省减排任务完成的重点地区列出名单,实行重点管理,每月督查。按照全年污染减排计划,列出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重点企业名单,对减排进度慢、措施不落实的行业和企业,列为全省重点管理对象,建立强有力的督查机制,进行专题督查。
江西省还将建立强有力的奖惩机制,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重点企业,或河流出境水水质连续两个季度不达标的地区及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采取以下惩罚措施:停止享受有关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停止项目审批;取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对污染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地区、重点企业,落实奖励措施:环保设施的用电实行优惠价格;用于环保的投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享受优惠政策;全省掌握的环保资金向为减排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和地区倾斜。
奖惩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推动企业树立“保护环境也是创造经济效益”的发展观念,推动企业主动减排。同时江西省还将落实好环保部门与证监、金融部门的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上市公司和银行征信管理系统。(郭海
陈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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