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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南昌下发《关于进一步切实做好我市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实行净地出让。今后,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起始价经依法评估,集体研究后确定,不得设置任何排他性限制条件。
据介绍,在县(区)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将依法编制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凡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不得安排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
南昌市将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确需划拨用地的必须先行取得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划拨用地必须严格按立项规模和统一划拨价格供地。城市规划区内划拨地价由市国土部门负责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城市规划区外划拨地价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拟定,报市国土部门审核后执行。(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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