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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推动项目建设,营造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我市从即日起放宽城市入户条件,在城市生活了一年以上(以办理暂住证为准)的进城务工人员,全家都可申请在设区市市区及县城落户。
据悉,此次城市入户门槛作了重大调整,条件进一步放宽,有固定住所和合法生活来源(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在城市经商(以工商执照为准)及在城市务工一年以上(以办理暂住证为准)的进城人员,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在设区市市区及县城落户。对企业引进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允许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在设区市市区及县城落户。对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对大中专毕业生,可先在城市落户,再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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