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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今年江西省21家出资监管单位的经营业绩目标确定为88亿元,同时,省国资委将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招投标、产权转让、营销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效能监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在4月22日的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上,省国资委负责人首先与江铜集团公司、江钨集团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等19家出资监管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08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要求,这19家省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今年要完成的经营业绩目标总额为74亿元。下一步,省国资委将与省冶金集团等两家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21家出资监管单位今年的经营业绩目标总额为88亿元,即21家出资监管单位今年必须赢利88亿元。
省国资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省国资委与国有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其考核结果将进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库,作为对其任命、续聘或调整的依据。对经营业绩不佳的企业经营班子将予以调整或处理,而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班子则给予特别贡献奖。同时,各出资监管单位把效能监察作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降本增效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去年,省出资监管企业效能监察共立项309个,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7335万元,节约资金5704万元。(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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