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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为顺利推进全省生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江西将在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和经国家审核批准设立的94个工业园区(含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中选出18个市县和18个工业园区,作为省重点开展生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范围。此次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至4月底结束。
生态市县申报条件:有独立的环境执法部门并建立健全完善的创建机构;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质量好;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已经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积极开展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建设;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生态工业园区申报条件:园区自然生态良好;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园区主导产业突出,符合省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方向;园区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取得良好成效;园区绿化覆盖率达标;已着手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园区污水排放达标。
申报生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的材料包括:申报生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的市、县申请报告;申报生态市县、工业园区的简要情况介绍。所报材料一式4份。
此次申报生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条块结合、属地申请、逐级上报的方式。最后,江西省发改委会同省环保局、省林业厅、省建设厅、省中小企业局(园区办)对申报的市县、工业园区进行审核后提出省重点创建生态市县、生态工业园区建议,报省政府审定。(蔡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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