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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打造工业园区环境优势品牌,严格入园项目管理,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以及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
工业园空地未建设要先行绿化
记者了解到,工业园区要合理利用江河、湖泊等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围垦、填堵河道和湖泊;合理开发山林资源,不随意推山填水、砍伐林木;合理铺设水、电、管网设施,不乱铺设、乱开挖。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倡重工企业建设二层以上厂房。同时,实施园区绿化工程,扩大绿色植被铺盖面,厂区的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扩大空地绿化面积,园区内未建设的空地要先行绿化。
工业园区严禁未处理污水外排
我省严格入园项目管理,新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坚决杜绝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严重污染环境、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办理环评手续以及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
我省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企业之间,通过副产品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共享,使单个企业无法充分利用的废弃物集中成为另一家企业的原料和能源。同时,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园区工业废水收集率、排放率均达到100%。积极开展循环用水,对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根据其所含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循环利用,到2010年,园区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75%。
94个工业园区后年完成生态规划
我省将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节约集约用地、江西生态品牌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要求,到2010年,全省94个工业园区全面完成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集中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园区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入园企业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全省30%的工业园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到2016年,全省工业园区基本完成生态化改造。
生态好可申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记者了解到,我省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业园区,将授予“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称号,对符合申报国家级生态园区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园区环保建设项目适当进行补助,对环保设施运行好的园区予以奖励。同时,对造成严惩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园区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蔡安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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