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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在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努力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吴新雄王宪魁傅克诚等出席会议
今视视频: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在南昌开幕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场。周霖摄
2月18日,省委书记苏荣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他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四个结合”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吴新雄、王宪魁、傅克诚、陈达恒、刘上洋、舒晓琴、凌成兴、余欣荣、蒋如铭、孙刚、史文清、汤建人、张忠厚、曾页九、陈伯春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董君舒主持会议。
苏荣在讲话中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集中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苏荣指出,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
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权力观教育、加强道德情操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境界。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制度创新,努力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到用好的作风、好的制度来确保选好人、用好人。第三,加强干部监督,充分发挥监督对有效预防腐败的预警作用。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加强对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第四,加大惩治力度,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力。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六个决不允许”的纪律要求,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苏荣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董君舒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苏荣同志的讲话,体现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各设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省直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省直单位分管领导,部分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及省委巡视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月18日在南昌开幕。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董君舒代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傅云、李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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