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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近日出台了《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10年之后,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0%。同时,今后我省将对部分服务性行业实行规费优惠,对列入国家、本省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供地、工商、税务上给予倾斜。
记者日前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的发展,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提高认识,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努力使2010年之后,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0%。
●我省将重点发展面向生产、农村和民生的服务业
《意见》指出,今后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大力发展面向生产、面向农村和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构建鄂皖赣交界地区重要直达口岸物流中心和对接长珠闽三角地区重要直达口岸物流基地,形成贯穿东西南北中的货物运输通道和快速网络物流业;加快南昌、九江、赣州、宜春、鹰潭、吉安六大物流集聚区建设,推进九江、南昌、赣州出口加工区等重要物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拍卖、典当、租赁、旧货等现代流通方式,建设一批集市场信息、仓储、配送、会展、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业品、农副产品等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改造提升运输、仓储、邮政等传统物流企业。
●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江西投资
加强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江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多层次的融资担保,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农村金融业,健全农村金融的组织体系,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鼓励保险业面对生产经营、物流配送、事故灾难开发和扩展保险新品种,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面向农民群众和农村市场的需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流通服务业。
同时,要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推进和完善文化资源信息和出版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等文化信息工程建设,实现文化资源信息化和传播网络化。
●审办政府规划的项目只收取工本费
《意见》还进一步提出了今后全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0%。“十一五”以后,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高于生产总值的增长水平,到2020年,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就业容量显著增加,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凡落户在赣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证照手续过程中,除国家核定的工本费外,免收其他所有费用;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民进城创业者自主创业,各类吸纳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按照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其他行政事业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减免;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行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基本同价,对服务业的动力用电实行与普通工业用电相同价格,逐步缩小服务业照明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的差价,进一步完善峰谷用电管理办法,降低从事服务业企业的用电成本。(吴坤
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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