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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即将出台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8个等级
记者8月31日从江西省人事厅获悉,《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即将正式出台。今后,江西事业单位岗位将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所有事业单位必须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管理岗位分8个等级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将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据了解,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是,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三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四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岗位,应在五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五级职员岗位,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等等。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九、十级岗位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十二、十三级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可按需要申请特设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另外,根据需要,事业单位还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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