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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江西省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正式出台。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调整范围
去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普遍调整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不能计入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部分调整(详见附表)。
两大变化
1.调整时不再实行封顶
今年养老金调整的最大亮点在于“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时不再实行封顶的办法,按各档对应的调整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调整后上一档基本养老金低于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上限确定。
举例:退休人员王某,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7年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499元,2007年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属500元以下档,应增加50元,增加后为549元;上一档(500-700元)底线为500元,应增加40元,调整后为540元,反而比下一档(500元以下档)少9元,应按该档下限500元加下一档增加额50元确定,即增加到550元。其余档次情况依此类推。
2.病退职人员按正常调整办法增加
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病退、退职人员,按规定的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执行。病退职人员按正常调整办法增加养老金是今年调待办法的一大变化。
一大特点
高龄兼有高级职称可合并累加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部分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再按部分调整标准调整。
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高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是指退休前按规定获得正高和副高(含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资格,并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中,正高为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护师、药剂师、技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记者(编辑)等;副高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讲师、副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主任记者(编辑)、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和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等。
凡符合按高龄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兼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按高龄和按高级职称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可合并累加。(吴刚 游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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